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2027年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創建工作的通知》(粵市監知促〔2025〕363號)要求,現組織我市企業開展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原則上應為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知識產權制度健全并獲省級以上榮譽稱號的企業。
(二)省級以上榮譽稱號包括但不限于: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廣東省專利獎、粵東西北知識產權創新運用大賽、粵港澳大灣區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布局大賽獲獎企業;專精特新企業。
二、推薦名額
清遠市可推薦名額共10個。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創建評價指標(見附件2),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新的申報系統線上方式提交(網址:https://sfqy.patentnavi.org.cn/,詳見附件3《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系統企業用戶使用手冊》);
(二)申報單位請于10月13日前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加蓋公章,郵寄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13號8樓知識產權促進科),同時提交申報書可編輯電子版和蓋章掃描版(發送至郵箱qysjj_ipcj@gdqy.gov.cn)。
四、有關說明
(一)自2025年起,國家知識產權局每3年啟動一屆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機構)創建。2027年底前,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評估驗收,發文、授牌予以認定命名。
(二)此前已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繼續有效,本次不需重復申報。
(三)申報單位截至2024年底有效發明專利中高價值發明專利占比情況,可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咨詢獲取。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莉,3380407;黃芷雅,3369659
附件: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