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科技創新資源在惠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根據《惠州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惠州市新型研發機構(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惠注冊和運營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事業單位或企業,依法經營、誠實守信。
(二)具有明確科研功能定位,主要從事產業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企業技術服務、創新資源引進培育和創辦孵化科技企業等工作。
(三)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與固定科研場地。其中自有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萬元,在惠固定科研場地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有結構相對合理穩定、研發能力及市場運營能力較強的人才隊伍。其中常駐研發人員不低于10人,常駐研發人員數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為機構全職人員或常駐人員。
(五)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穩定的資金來源,保障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與發展。2024年度研發費用支出不低于250萬元,研發費用占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
(六)具有創新、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建立財務管理、薪酬激勵、內控監督、知識產權管理、成果轉化等制度。
(七)主要從事生產制造、教學教育、檢驗檢測、園區管理等活動的單位原則上不予受理。
二、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根據通知要求,登錄惠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填報,并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9月24日12:00至10月31日18:00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采用在線申報、無紙化方式,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通過“惠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xm.gdstc.gd.gov.cn/hz)在線申報。申報單位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系統,完善單位信息,經“申報管理”-“項目申報”-“填寫申報書”按照系統填報指引填寫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申報表,必要的技術、財務、合作協議、總結規劃(附件1)、真實性承諾函(附件2)等佐證支撐材料請以附件形式上傳(評審過程須提供的補充材料另行通知提交)。
2.系統項目名稱統一使用“(單位名)+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
3.獲得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資格的單位,無須重復申報,自動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
三、認定程序
(一)縣(區)推薦。申報單位所在地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等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提出推薦意見并報送市科技局(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11月7日24:00)。
(二)形式審查。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認定的進入專家評審論證環節。
(三)評審論證。市科技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論證,形成評審論證意見。
(四)結果公示。市科技局根據專家評審論證意見,結合其它情況,研究確定擬認定名單并進行公示。
(五)下達通知。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處理后,由市科技局發出認定通知。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科技局實驗室平臺科 陳慧沖
電 話:0752-2808736 0752-2882990
郵 箱:kjjcxy@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三新北路31號惠州市科學技術局1113室
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0-83163365,QQ:800099528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