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執行《東莞松山湖科技賦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促進科技產業互促雙強,現組織本政策支持技術創新相關條款項目申報工作,涉及條款包括第十四條“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第十五條“支持產業技術攻關”和第十六條“支持研發機構建設”。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起止時間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
申報單位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登錄“企莞家”企業綜合服務平臺(https://zwfw.dg.gov.cn/dgecsp/#/xzc),搜索點擊“東莞松山湖科技賦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選擇意向申報的項目,點擊“申報入口”進行網上申報。
(二)紙質申報材料提交
1.申報項目通過網上初審后,各申報單位應根據系統要求打印帶水印申請表(一式一份),經單位法人和相關人員簽字蓋章后,連同所有申請資料原件提交到東莞市松山湖禮賓路2號松山湖市民中心A5-A24號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對申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是否一致(備注:松山湖市民中心實行“預約優先+現場派號”制度,為提高企業的辦事體驗,減少現場等待時間,建議企業通過“松山湖市民中心”、“i莞家”公眾號和“i莞家”APP等渠道提前預約后合理安排時間到廳辦理,預約路徑依次選擇“政策申報”、“惠企服務(政策兌現)”。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
2.受理窗口核對確認相關申報材料,即視為正式受理。對于申報材料不完整、不符合報送規范要求的,由松山湖科技創新局在受理申報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報單位進行補充和更正。申報單位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報材料,逾期未對申報材料進行補充、更正的,該申報單位本批次申報資格自動取消。
三、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須在申報通知指明的申報期內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報視同放棄當年度項目申報資格。
(二)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并提供在松山湖銀行開設的賬戶信息作為松山湖高新區財政資金撥付賬戶。
(三)申請“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企業,應按有關規定規范、準確歸集年度研發費用金額,并按要求完成火炬統計等各項科技統計工作,且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為套取企業研發投入補助而虛增研發費用的,將按本政策第三十一條追究責任。
(四)申報單位默認同意松山湖科技創新局根據本政策審批程序的需要,在擬資助項目社會公示環節向社會公示其申報事項的部分內容。
(五)申報單位應按照本政策第四章及第五章有關要求配合松山湖科技創新局落實申報項目審核及政策執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五、咨詢方式
本通知由松山湖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具體申報條件及要求詳見申報指南(附件1)。
(一)申報業務咨詢
聯系人:孫小姐23078116
地址:東莞松山湖沁園路4號2棟(原控股大廈)506辦公室。
(二)系統技術支持
系統后臺咨詢電話:劉先生22822222-8018。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企業研發投入補助、產業技術攻關獎勵及研發機構建設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2.關于印發《東莞松山湖科技賦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管理委員會科技創新局政務服務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