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科技、發改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產業科技互促雙強,肇慶市科學技術局、肇慶市發展和改革局決定組織開展肇慶市中試驗證平臺備案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原則
中試驗證平臺采取“自主建設、自愿備案、動態監測、擇優支持”的方式,由肇慶市科技、發改部門進行管理服務。鼓勵依托肇慶市外創新資源較為集中的地區或機構建設為肇慶提供服務的“中試驗證”飛地。
二、備案對象
中試驗證平臺是指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實驗室、醫療衛生機構、企業或社會組織等單位(以下簡稱“依托單位”),采取獨立或聯合方式提供市場化中試驗證服務的載體。中試驗證平臺主要包含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
概念驗證中心是指由具備基礎研究能力的依托單位,根據技術可行性和商業可行性兩個維度,對早期的科技成果和未來產業技術概念進行篩選,提供原理驗證、產品概念和商業模式驗證、技術可行性論證、原型制造等驗證服務的新型載體。
中試平臺是指由具備行業優勢和公共服務功能的依托單位,為社會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等提供技術咨詢、方案制定與優化、制程工藝改進等中試服務,加速成果產業化的開放型載體。
三、備案條件
(一)概念驗證中心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依托單位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注冊地和主要業務場所在肇慶市域。“中試驗證”飛地由肇慶市域內的合作單位負責申報備案。
2.概念驗證中心應制定完善的建設方案,具有明確的目標及服務方向,完善的服務、運行和質量管理制度。
3.擁有相應的實驗、測試儀器設備、軟件和設施,具備相對固定的概念驗證專用場地,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4.擁有專業化服務團隊,人數不少于5人(含兼職),且熟悉科技成果產品開發、實驗驗證分析、商業顧問咨詢、投融資孵化等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提供概念驗證項目場景對接、指導咨詢、跟蹤培訓、交流推廣和其他延伸配套服務。
5.已完成及正在開展概念驗證服務的項目不少于2個。
6.依托單位近一年未發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重大安全事故、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等限制情形。
(二)中試平臺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依托單位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注冊地和主要業務場所在肇慶市域。“中試驗證”飛地由肇慶市域內的合作單位負責申報備案。
2.中試平臺應制定完善的建設方案,保持行業中立性,有明確的對外提供公共服務的計劃及服務方向。
3.擁有承擔中試服務的場地或已合作共享其他單位的中試服務場地,中試服務場地面積應不少于1000平方米。擁有承擔相關領域中試試驗設備或已合作共享其他單位的中間試驗設備,設備原值應不少于300萬元。
4.擁有專業化服務團隊,人數不少于8人(含兼職),其中中試平臺負責人應在相關領域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同時應具備組織制定和執行中試研究方案、工藝規程的能力;其他技術人員應熟悉相關領域中試研究工作和具備相應工作能力。
5.已完成及正在開展中試服務的項目不少于2個。
6.依托單位近三年未發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重大安全事故、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等限制情形(參考兄弟城市和慣性做法,一般為三年)。
四、備案流程
(一)依托單位按肇慶市中試驗證平臺備案要求,提供備案申報資料(目錄見附件)到所在地縣級科技主管部門。
(二)縣級科技主管部門會同發改部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推薦到市科技局受理。依托單位為市直單位的,備案申報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受理。
(三)經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局審核確定備案名單,在市科技局官網公開發布,同時發布業務聯系人和可對外提供服務的內容,支持相關平臺對外承接業務。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備案的中試驗證平臺統一按“肇慶市+依托單位簡稱+產業細分領域+概念驗證中心”“肇慶市+依托單位簡稱+產業細分領域+中試平臺”的命名方式進行申報。
(二)備案申報工作常年開展,各縣級科技、發改主管部門做好本地區中試驗證平臺備案的組織申報工作,并在2025年10月28日前將第一批備案申報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
(三)依托單位備案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已認定的國家、省級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不必申報備案。
六、其他事項
(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局將加強對備案中試驗證平臺的宣傳推廣,支持平臺不斷擴大對外服務業務,強化申報省級平臺工作力度。支持中試驗證平臺健康發展,強化用地、用能、環保等指標保障力度。鼓勵中試驗證平臺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
(二)各級科技、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工作研究,及時協調和跟蹤解決中試驗證平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發現的共性問題。
(三)對日常管理中發現的不符合條件且沒有發展潛力的平臺,由市科技局和市發改局予以除名。
市科技局聯系人:王濱,電話:2899816;市發展改革局聯系人:陳鳳儀,電話:2230801
肇慶市科學技術局
肇慶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